2国际法律组织致函首相与总检察长 担忧反贪会调查法官恐威胁司法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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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6日讯)共和联邦律师协会和亚太法律协会致函首相拿督斯里安华以及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不满大马反贪污委员会调查法官拿督莫哈末纳兹兰,形容此举严重威胁大马司法独立。
亚太法律协会主席彭韵僖是在4月24日致函首相和总检察长,对反贪会调查法官的事件表示关切。
他在信件中形容反贪会对纳兹兰的调查,以及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刑事诉讼是造成威胁的前提。
该协会发现,大马反贪会在调查“结果”中指纳兹兰违反法官道德守则深表关注。因为反贪会作为反腐败的独立机构,相关的调查结果不应在反贪会的职权范围内。
他指反贪会就司法事宜展开调查,是越界以及过度干预司法,将削弱公众对司法系统的信心。
此外,该会也对少数判决所提出的观点感到担忧。
彭韵僖解释,根据1995年联邦法院条规第137条文,联邦法院确实有权不包括让少数判决成为重审或‘进一步’检讨的理由。少数判决只为了表达分歧的观点,不能成为判例法的一部分或成为任何有法律约束力的先例价值。
无论如何,异议判决确实是良好法律体系的健康特征,维护了法律,亦可就判决主体的重要问题引发激烈争辩,这在民主制度中应该不受抑制或阻碍。
她说,联邦法院的多数判决才应被视为最终判决,异议判决不会减损最终判决以及多数判决的决定性性质。
另一方面,共和联邦律师协会主席彼得梅纳德在在4月20日致函首相安华和总检察长依德鲁斯,对反贪会调查法官纳兹兰一事表示震惊。这已严重违反了三权分立的原则,等同于行政干预司法。
该会认为,尽管反贪会具有打击贪腐的特权,但在调查纳兹兰一事上严重违反了三权分立原则,尤其是启动调查和公布调查结果,让人对大马司法独立性和法官角色感到担忧。
“司法机构必须保持独立、公正,不受任何形式的胁迫,尤其是行政部门的干涉或胁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