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巴 “六六空难” 报告解密 没证据显示蓄意破坏起火或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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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3日讯)根据政府解密的1976年沙巴“六六空难”调查报告,没有证据显示坠机的发生存在蓄意破坏、起火或爆炸所致。
此外,肇事的客机有按时维修,机师也拥有执照,因此起飞前的飞机、引擎或维修缺失问题不存在。
交通部长陆兆福周三宣布,“六六空难”完整调查报告已被列为公开文件,即日起可在交通部官网https://www.mot.gov.my/en/aviation/reports/n22b-nomad 下载。
这起发生在1976年6月6日,于沙巴亚庇国际机场附近发生的空难,造成机上11人罹难,包括沙巴时任首席部长敦弗史蒂芬、州地方政府及房屋部长拿督彼得摩珍丁、州交通工务部长拿督张天文、州财政部长拿督沙烈苏隆、副首长助理部长拿督达里尤斯、州财政部常任秘书拿督瓦希彼得、州经济策划单位主任赛胡先、财政部长机要秘书依萨沙阿丹、弗亚私人保镖赛莫哈末伍长、弗亚儿子佐哈里及飞机师甘迪纳登。
根据这份21页的报告,空难事故可能是重心位置远远超出机尾限制,当襟翼在最后接近着陆时,打开25度及机头爬升时,控制柱超出了前进范围。
“飞机的装载被发现在飞行中有误,因为重心位置明显偏离飞机规定的尾部限制。
从制造商提供的操作信息,当达到前控制柱停止的位置时,重心位置明显地移到重心后限。控制柱向前移动是为了降低飞机机头或防止机头向上移动。如果机头仍向上移动时达到向前的停止位置,那一定会发生失控,因为丧失空速和稳定。”
此外,报告也指机长的作业程序并不专业,因规定飞机师在起飞前必须准备好负载表,且必须留一份副本给地勤。但他当时并没有这么做。
报告也揭露,机长的执勤时间已超过所设下的10小时67分钟,以及该公司的作业手册阐明,机组人员的执勤时间是起飞前的2小时开始,到起飞后的1小时。
报告指出,机长执勤时间过长,曾抱怨身体疲惫不适。但这无法下定论,因不清楚机长当晚睡了几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