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可婷案上诉得直无罪释放 任何一方都不能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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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1日讯)被高庭判鲁莽或危险驾驶而导致8名少年脚车骑士死亡罪成的沈可婷,今日上诉得直,获无罪释放。
由于沈可婷被控鲁莽或危险驾驶而导致8名少年脚车骑士案件,从推事推宣判裁决后,已经历2次上诉,因此上诉庭今日的裁决,将会是最终裁决,任何一方都不能再上诉。
随着上诉庭今日裁决沈可婷上诉得直,可恢复自由身后,这意味控方无法再就这裁决,提出任何上诉。
换言之,若上诉庭裁决罪成,这意味沈可婷上诉失败,必须立即坐牢,不能提出上诉,但能通过检讨裁决方式“上诉”。
沈可婷于2017年3月28日,在新山推事庭被控因鲁莽或危险驾驶,导致8名脚车骑士死亡的罪名。
控状指她于2017年2月18日约凌晨3时20分,在新山内环公路,作为车牌为“JQB ”的轿车司机,在顾及一切关于路况的事项后(包括有关路段的类型、情况和大小),以鲁莽或危险方式驾驶导致8名脚车
骑士死亡,因此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因鲁莽或危险驾驶而导致他人死亡)。
上述8名死者分别是莫哈末阿兹烈(14岁)、莫哈末沙鲁(14岁)、莫哈末菲道斯(16岁)、法巫占(13岁)、莫哈末阿兹哈(16岁)、莫哈末哈利德(14岁)、莫哈末沙鲁尼占(14岁),以及哈察(16
岁)。
Last modified onTuesday, 11 April 2023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