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比1多数票驳回 SRC案件 纳吉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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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31日讯)以东马大法官拿督阿都拉曼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今日以4比1多数票驳回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寻求检讨法院本身在他被控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判刑的申请。
持异议的是东马大法官拿督阿都拉曼。
法院这项判决,一般上算是纳吉在SRC国际案件中寻求最后翻身的最终法律途径。
不过有法律界人士认为,纳吉能够继续提出检讨申请。
纳吉目前在加影监狱服刑。
以联邦法院首席法官东姑麦文为首的五司,是在去年8月23日一致驳回纳吉的终极上诉申请,裁定维持高庭的原判,即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所有7项控状皆罪名成立,被判入狱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
纳吉去年9月6日入禀法庭,援引1995年联邦法院条规第137条文申请检讨联邦法院的判决,本质是案件是否出现违反自然的司法公正或滥用权力过程。
纳吉检讨判决申请中,寻求检讨的其他事项还包括了联邦法院五司在去年8月16日一致驳回他终极上诉中引入新证据的申请;五司驳回要求展延终极聆审的申请;五司驳回他要求东姑麦文退审的申请。
审理纳吉这项检讨申请的另外四名法官是联邦法院法官拿督王南吉、联邦法院法官拿督罗德兹扎丽雅、联邦法院法官拿督诺丁哈山以及上诉庭法官拿督阿布峇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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