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4票对1票驳回 纳吉申请检讨SRC案判决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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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督斯里纳吉。 拿督斯里纳吉。

(吉隆坡31日讯)联邦法院五司以4票对1票,驳回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寻求检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终极判决所提出的申请。

这也意味着纳吉需要继续在监狱服刑。

以砂莎大法官拿督阿都拉曼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是在周五上午作出上述裁决。另四司分别是联邦法院法官拿督王南吉、联邦法院法官拿督罗德兹扎丽雅、联邦法院法官拿督诺丁哈山以及上诉庭法官拿督阿布巴卡。

裁定驳回纳吉申请的是王南吉、罗德兹扎丽雅、诺丁哈山以及阿布峇卡。持异议的是拿督阿都拉曼。

联邦法院法官拿督王南吉宣读判词时指出,纳吉的厄运是自己一手所造成,咎由自取。

他也指联邦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润不退出审理的决定是正确。此外,是否批准纳吉的代表律师退出,决定权也在联邦法院。

他也形容东姑麦润不让郑宝德律师退出案件的质疑论调,毫无理据。

法官强调,在去年的SRC案联邦法院上诉程序,纳吉的公平审讯权未受侵害。当时,东姑麦润让纳吉的时任辩护律师郑宝德口头陈词,但郑宝德拒绝了。

现年69岁的纳吉因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罪名成立,被判入狱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目前在加影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