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莎丽娜:昌明政府的政策是更改刑罚 而非废除死刑

(吉隆坡23日讯)内阁上周五通过废除强制死刑的数项新政策,包括无期徒刑不再是死刑的替代刑罚,而是以30至40年监禁和鞭笞12下替代。

此外,在所有法律中全面废除无期徒刑;至于没致死的罪行也废除死刑,除了刑事法典第121及第121A条文,以及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 条文下的3项罪行。

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说,内阁也同时通过一项新的法案,允许联邦法院重新检讨已判处的死刑或无期徒刑。

“这项建议的法案,预料将影响之前已在法庭完成上诉程序的957死囚及无期徒刑囚犯。”

今天在国会上议院口头回答环节,针对拿督威拉古乃光上议员的提问,如此答复。

古乃光询问关于重新研究以替代刑罚,替代各项罪行的强制死刑建议最新情况。

阿莎丽娜强调,当今昌明政府的政策是更改刑罚,而非废除死刑,并赋予法官酌量权。

她指出,2023年废除强制死刑法案及重新检讨死刑及无期徒刑(联邦法院临时权限)法案,将在下周一(27日)提呈一读。

“2023年废除强制死刑法案,预料将影响尚未在上诉庭或联邦法院完成上诉程序的476名死囚。

“这是因为强制死刑的替代刑罚具追溯性(retrospective)。”

另外,阿莎丽娜说,政府已与利益相关者,如政府机构、律师、前首席大法官、宪法专家、死囚和家属,以及非政府组织如亚洲反死刑网络(ADPAN)和英国的缓刑组织(Reprieve),展开19次交流会。

“涉及量刑政策及强制死刑的替代刑罚的修正案,是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正面改变,以便更全面及包容,同时没剥夺个人应获正义的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