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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改1MDB稽查报告案 纳吉阿鲁表罪是否成立今判决

拿督斯里纳吉(左)与阿鲁甘达(右)。 拿督斯里纳吉(左)与阿鲁甘达(右)。

(吉隆坡3日讯)吉隆坡高庭将于今天上午针对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一马发展公司(1MDB)前首席执行员阿鲁甘达,被控篡改一马发展公司(1MDB)稽查报告的表面罪名是否成立,作出判决。

如果法庭宣判纳吉和阿鲁甘达表罪成立,则他们须出庭自辩,若表罪不成立,则当庭得到无罪释放。

如果高庭判处纳吉表罪成立,他在抗辩环节有三个选项,分别是在证人栏宣誓自辩,接受控方交叉盘问;或是在被告栏自辩;保持沉默。

法庭在去年批准控方援引反贪会法令第63条文传召证人后,让阿鲁甘达以15名控方证人的身份出庭作证。

控方共传召16名证人出庭供证,包括已故前政府首席秘书丹斯里阿里汉沙博士、 前总稽查司丹斯里玛迪娜以及丹斯里安比林、 1MDB前主席丹斯里莫哈末巴基沙烈,以及国家总稽查署前审计主任沙阿都等。

纳吉是被控身为公职人员即首相兼财政部长,利用职权获取利益,保护自己免受到1MDB有关的纪律、民事或刑事诉讼,指示篡改由总稽查署已敲定的1MDB稽查,涉嫌滥权。

阿鲁尔甘达则被控教唆纳吉篡改有关的稽查报告,以保护纳吉免于受到对付。

在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1)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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