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姑麦润:反贪会调查纳兹兰 未依循司法独立原则与规程
- 登载于 大马首题
(布城25日讯) 联邦法院周五裁决,大马反贪污委员会针对上诉庭法官拿督纳兹兰所展开的调查,并未依循司法独立原则和规程。
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润阐明,尽管法官不能豁免被于被执法机构调查,包括可依法被提控。但调查机构必须根据既定的程序,以保护司法独立。
联邦法院7司是针对两名律师及一名社运人士,要求将反贪会调查上诉庭法官纳兹兰的两个宪法问题提交法院,作出上述裁决。
另6名法官是上诉庭主席丹斯里阿邦依斯干达、马来亚大法官拿督莫哈末扎比丁,以及联邦法院法官拿督娜丽妮、拿督王南吉、拿督哈敏达星,以及拿督罗扎丽雅。
东姑麦润指出,根据程序,在调查机构开始对法官进行调查之前,必须首先咨询首席大法官。在没有得到首席大法官的批准下,调查机构不能公布调查的事实。
此外,调查机构不能在未得到首席大法官批准前,公布调查详情,以及在调查期间,检察官必须与首席大法官协商,包括决定是否起诉有关的法官。
她强调,反贪会对纳兹兰的调查,是在没有与司法部门协商的情况下进行,这让人怀疑这项调查的正当性。
大法官表示,尽管反贪会的媒体声明姑隐纳兹兰的名字,但当媒体报道时却提到纳兹兰的名字,以及早前虚假的部落格文章也全都指向他,这足以让任何一个理智的公民在阅读媒体声明后,可推断或相信纳兹兰涉嫌犯罪。这个事实本身就足以损害司法独立的形象。
纳兹兰是前高庭法官,他曾裁定前首相纳吉挪用SRC国际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罪名成立,并判纳吉12年监禁和2亿1000万令吉的罚款。
反贪会之后接获投报,于去年3月开始针对纳兹兰被指银行户头存有不明资金而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