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修宪 大马籍妇女海外产子享有公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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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8日讯)内阁同意修正联邦宪法的建议,让大马籍妇女与外籍丈夫在海外出生的孩子,能通过法律效力获得我国公民权。
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弗丁和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今日发联合文告时指出,内阁在昨天的会议中,同意修正联邦宪法的建议,这项2023年联邦宪法修正案,预料将在满足法律要求后在这次国会提呈。
文告指这项联邦宪法修正涉及第二附录第一部分第1(1)(d)和第1(1)(e)条文,以及第二附录第二部分第1(b)和1(c)条文。
“有关修宪建议是将联邦宪法第二附录第一和第二部分中的‘其父亲’字眼,以‘其父母至少其中一人’字眼取代,从而让大马籍母亲在联邦宪法下享有公平权利。
“不过,其他涉及公民权的修正,尤其是第三部分,将由内政部成立的委员会进行更详细研究,同时将考虑各相关方面的反馈,然后将最终拟订的修正建议提呈内阁。”
文告指出,这项修宪建议符合团结政府实现承诺的决心,以在大马承认男女平等并消除对女性的歧视,应对公民权条款出现不足之处,同时解决受影响妇女为其孩子申请公民权的累积案件,她们在申请过程中面对冗长且不合理问题,于是通过法律效力给予明确解释,避免法庭作出不同诠释。
“这项决定所衍生的影响是,在大马日之前或之后在海外出生的孩子,如果他们的父母至少其中一人是大马公民,则有权力通过联邦宪法第14(1)条款的法律效力获得公民权。”
文告也提出,首相署法律事务组和内政部向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所领导的政府和内阁致谢,因当局实现了国家对性别平等和满足孩童权益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