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总警长促修防范罪案法令 更有效打击投资骗局

  • 登载于 大马
丹斯里慕沙哈山。 丹斯里慕沙哈山。

(吉隆坡8日讯)前总警长丹斯里慕沙哈山建议政府,尽快修改1959年防范罪案法令(POCA),或是制定新法令,以赋予警方更大的权力,以便能更有效的执法。

他认为,防范性罪案法令确能有效的对付包括有组织性罪案等各种罪案。

他补充,鉴于诈骗集团幕后操控者并不会与受骗者直接接触,这导致警方在调查过程中无法掌握有利证据对付这些不法集团的首脑。

也是大马社区罪案关怀协会主席的丹斯里慕沙哈山表示,将会联合其他非政府组织,向内政部及法律事务部提出上述建议。

他也希望能与内政部长赛弗丁和掌管法律及体制改革的首相署部长见面,以献议修正1959年防范罪案法令。

他周二连同大马国际人道主义组织总秘书拿督希山慕丁,针对近来频繁发生的投资诈骗案,拜会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组后,向媒体发表谈话。

他指出,如果在打击投资骗局上,能有类似防范罪案法令,警方就能更有效执法并采取对付行动。

“由于我们缺少了防范诈骗案的法令,导致警方执法上面对挑战,进而使更多受害者上当。”

慕沙哈山说,其组织接获多宗投报,事主指往往报案后,警方没有调查进展。

“我希望警方时刻维持正义执法形象,我们也不想诈骗案受害者产生偏见,认为诈骗集团是受到某些单位偏袒保护。”

 

Last modified onWednesday, 08 February 2023 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