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男童虐死案 死者姐姐被控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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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峇株巴辖5日讯)“4岁男童疑遭长姐等5人虐死”案,3名嫌犯包括一名16岁少女今早在峇株巴辖推事庭面控,小死者姐姐被控虐待,一名未成年少女和男友则被控谋杀罪。
16岁少女和其男友是小死者姐姐的朋友。由于未成年,少女的名字及身分不可公布。
根据控状,16岁少女和其25岁的男友莫哈末依兹万,被控在2022年12月10日至23日上午10时至下午2时之间,在哥打丁宜南亚港士门朱垦殖区一同致死了一名男童洛曼,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并在第34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两名被告皆没有代表律师,两人在聆听控状后,仅点头表示明白。
基于解剖报告尚未出炉,推事西蒂祖拜达择定案件于2月22日过堂。本案主控官是哈雅都维达副检察司。
小死者的同父异母的20岁姐姐努鲁娜塔莎,被控在2022年11月至12月期间,上午10时至晚上10时之间,在峇株巴辖县新加兰甘榜斯里班台路一住家,在作为监护人的情况下,虐待和致伤弟弟洛曼(事发时4岁),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
在有关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努鲁娜塔莎的代表律师是来自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律师陈松元。被告在聆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她的保释申请将于1月12日由峇株巴辖地庭法官聆审后决定。
4岁巫裔男童于12月23日在新加兰一间民宅被发现疑遭虐待伤重昏迷,被送往新山班兰医院抢救,经历3天抢救后不幸伤重逝世。
警方共扣留5名嫌犯协助调查,包括死者同父异母的20岁姐姐及38岁姐夫,以及他们的3名友人,即一名25岁男子、一名22岁女子和一名16岁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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