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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希外国签证贪污案 控方提15理由入禀上诉

拿督斯里阿末扎希。 拿督斯里阿末扎希。

(吉隆坡31日讯)针对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在外国签证系统(VLN)贪污案的40项控状全部表罪不成立,控方已正式提出上诉。

控方共提出15项上诉理由,希望推翻莎阿南高庭法官莫哈末亚兹在9月23日的判决。

控方认为,法官裁定控方未能提出确凿证据证明阿末扎希表面罪名成立,在事实和法律方面都犯了错误。

控方也认为,高庭法官将此案与前首相夫人罗斯玛的太阳能供电弊案进行比较是错误的。仅凭一个事实场景不能成为具有约束力的判例(binding precedent)。

另外,法官在评估控方证人的可信度时犯了错误,因为他没有考虑到他们在提供交给阿末扎希的证据时没有恶意或隐藏的动机。

上诉庭择定在明年1月10日为本案办理案件管理。

阿末扎希在本案中,被控33项受贿罪,即收取Ultra Kirana共1356万新元,进而利用内长职权延长该公司作为外国签证系统供应商和在中国签证中心的管理者的合约。

他也在本案被控7项贪污罪,即利用内长职权收受与他有公务往来的公司的现金款项,包括115万新元、312万5000令吉、1万5000瑞士法郎,以及1万5000美元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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