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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破彭州最大宗售假拿督案 2州公务员与29购买者落网

拿督斯里南利(右一)展示所取获的假勋衔。 拿督斯里南利(右一)展示所取获的假勋衔。

(关丹28日讯)警方侦破彭亨州最大宗非法销售拿督和拿督斯里勋衔案,逮捕2名涉案的彭亨州政府公务员,以及29名涉及非法购买勋衔的人士。

彭亨州总警长拿督斯里南利周二召开新闻发布会时披露,警方是在接获彭亨州政府办事处一职员的报案而展开调查。

他说,投报人是在今年10月12日接到同事询问,指接到一通来自布城首相署的来电,查询一男子是否受封。

投报人检查彭亨州政府勋章及名衔管理系统,发现这名男子的名字并不在名单内。

他感觉情况有异,因此指示州秘书办事处职员重新检查彭亨州政府勋章及名衔管理系统。结果发现有29名人士的名字及资料被不合法的输入到彭亨州政府勋章及名衔管理系统内,以获得彭亨州‘拿督’及‘拿督斯里’的勋衔。

该名职员于是向警方投报。

拿督斯里南利指出,彭亨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组之后援引1997年电脑犯罪法令第4(1)条文展开调查,并逮捕2名年龄分别为36及30岁,在彭亨州政府秘书办事处任职的职员。

警方调查也显示,其中一名嫌犯是在彭亨州政府秘书办事处担任营运助理,另一嫌犯则以合约雇用形式,在同一个办事处担任行政助理。他们滥用本身系统使用权限的辩证码,进入彭亨州政府勋章及名衔管理系统,并在未经授权下修改该系统的内容。

他说,警方调查也显示,共有6名男子充当代理人,为这两名嫌犯寻找有兴趣购买‘拿督’及‘拿督斯里’勋衔的买家。

据悉,拿督勋衔的价位介于20万至25万令吉;拿督斯里勋衔的价位则介于30万至50万令吉。

警方将援引1997年电脑犯罪法令(563法令)第5(1)条文提控两名嫌犯,并可在同一法令第5(4)条文下判刑。一旦罪名成立,可面对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

南利也发出警高,任何人士未正式获得苏丹封赐拿督或拿督斯里勋衔,都不允许在社交媒体或公开场合使用有关名衔和称呼,即使这是开玩笑的性质,以避免对其他人产生误导或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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