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林9日讯)选举委员会主席丹斯里阿都干尼披露,随着全国选民的激增,希望能延长现有法律规定在国会或州议会解散的60天内必须进行选举的条例。
他解释,在我国将合格选民年龄从原来的21岁降低到18岁,同时自动登记为选民后,选民人数暴增,使得选委会的准备工作十分紧凑,因此却有必要探讨是否延长相关期限。
他向媒体表示,我国选民人数从之前的1490万,增加至目前的2110万人。其中,18岁选民人数更将每年增加约50万人。
阿都干尼指出,选民人数的增加,选委会在各投票站也必须开设更多的投票渠道,大选执勤人员也随之增加。
他补充,随著工作量增加,选委会的筹备时间也变得紧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