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西兰最高法院裁定 18岁投票侵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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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西兰最高法院裁定,18岁投票侵人权。 纽西兰最高法院裁定,18岁投票侵人权。

(纽西兰21日电)纽西兰最高法院21日裁定,目前年满18岁才有投票权的规定,具有歧视性。这个裁定将使国会必须讨论是否降低投票年龄。

纽西兰青年活动家为了将投票门槛降低为16岁,展开“Make It 16”请愿,最高法院21日裁定18岁才能投票侵犯年轻人的人权,成为纽国里程碑性质的裁决,但最终仍需国会通过才能正式将投票权降为16岁。

据《卫报》报导,纽西兰学生于3年前因应气候问题展开罢课运动,“Make It 16”的请愿也随之展开,年轻人希望自己能够就气候危机等问题投票,毕竟这和他们的未来息息相关。

纽西兰《人权法》规定,任何有关人权遭侵犯的年龄起点为16岁,因此投票门槛最低只能到16岁。“Make It16”联合创始人辛格(Sanat Singh)表示,年轻人应该在会影响到他们的议题上具有发言权,从各种政治到公共交通问题都是如此。

全球目前只有少数国家允许未满18岁者投票,巴西、古巴、奥地利和马耳他的投票年龄为16岁以上,苏格兰年满16岁者可以在苏格兰议会选举投票,但不能参与英国大选。

近年来,降低投票年龄的国际运动越来越多,许多人都认为青少年应该对民主决策有发言权,因为他们将面临政策执行后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