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委会发布新流程 禁止选民投票时携带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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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0日讯) 选举委员会禁止选民在投票时,携带手机。
选委会周三发布投票新流程,选民必须在进行投票前交出手机,然后才能到划票区勾划选票。
选民可以携带手机进入投票中心,但在领取选票划票前,必须先将手机放置在投票室主任的桌子上,并在将选票投入票箱后,才能取回手机。
根据选委会发布新投票流程,必须遵守10个投票步骤如下:
(一)在得到驻守投票室入口处警察准许后,进入投票室。
(二)将大马卡或身份证明交给第一投票书记,之后展示双手检查。
(三)第一投票书记将把大马卡或身份证明交给第二投票书记核实,后者检查红眼病会喊出选民的名字。
(四)在第二投票书记指示下,选民将左手食指浸入选举墨汁瓶内。
(五)第3投票书记发出选票。
(六)选民移步到投票室主任桌子,放置手机。
(七)前往划票。
(八)将选票投入投票箱。
(九)回到投票室主任的桌子,领回手机。
(十)完成投票程序,离开投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