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大马旅客 必须申报应课税或违禁物品

(吉隆坡7讯)大马民航局宣布,所有出入境旅客,旅客根据1967年关税局法令第103条文,填写海关第7号申报表(K7)。

民航管理局首席执行长拿督邬志顺披露,大马关税局是在9月5日发布上述申明。

根据《1967年关税局法令》第103条文,所有进出大马的旅客或人士,都必须申报所拥有的全部应课税或违禁物品。不论是随身携带,或放在行李或车辆内的货品。

此外,旅客若携带总值超过一万美元(约4万6300令吉)的货币,也必须申报。

他说,当局已向飞来大马的航空公司发布通知,必须向机上乘客以英语及马来语宣布该项要求。

据悉,要求出入境大马者必须填写海关申报表的措施已停止落实多年,当局没说明重启这措施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