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长:先研究法官判词 才决定是否对扎希贪污案上诉

丹斯里依德鲁斯。 丹斯里依德鲁斯。

(吉隆坡24日讯)针对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的40项贪污罪被判无罪释放,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表示,控方将研究法官的判词,才决定是否提出上诉。

“我将与控方讨论,首先研究法官的裁决依据。”

依德鲁斯哈仑周五在回复《自由今日大马》的短讯时指出,有关的完整判词将于下周一公布。控方将有14天的时间向上诉庭提交上诉通知。

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亚兹周五是基于控方无法成功证明阿末扎希面对上述40项罪控的表面证据确凿,因此判处被告无罪释放。

法官也形容控方的3名关键证人的口供不可靠,且无法证实阿末扎希收到所指的款项。

现年69岁的阿末扎希是被控33项收受来自UKSB的1356万新元的贿赂,利用时任内长职权延长该公司作为外国签证系统供应商和在中国签证中心管理者的合约。

他也涉嫌另7项贪污控罪,即利用内长职权收受与他有公务往来的同样公司的款项,分别是115万新元、312万5000令吉、1万5000瑞士法郎及1万5000美元。

仍有47控状缠身

阿末扎希如今依然面控健康思维基金会的47项贪污、洗黑钱及失信控状。

高庭在今年1月24日裁决其所有47项控状表面罪名成立,他目前在自辩阶段,此案将审讯至今年11月10日,再择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