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判囚10年罚款9.7亿 罗斯玛证实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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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汀斯里罗丝玛。 ●拿汀斯里罗丝玛。

(吉隆坡3日讯)被判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供电弊案3项贪污控状罪名成立的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丝玛,周五正式入禀上诉法庭提出上诉。

罗丝玛代表律师拿督阿克伯丁向媒体证实,已经通过在线方式提交上诉通知。

根据上诉通知,罗丝玛不服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的整体判决,包括定罪的裁决,以及入狱和罚款刑罚,提出上诉。

她同时也针对要求法官莫哈末再尼退审的申请被驳,提出上诉。

高庭在1日裁决罗丝玛的3项贪污控状罪成,判处每项控状监禁10年,但由于刑期同期执行,因此她只须坐牢10年。

她也同时被判处罚款9亿7000万令吉,若无法缴还罚款,则每项刑罚以10年监禁取代,这意味著需要额外服刑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