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生效 社险投保薪资上限调至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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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日讯)大马社会保险机构从9月1日起提高社险投保薪资上限,既从原本的4000令吉调高至5000令吉。
社险机构首席执行员拿督斯里莫哈末阿兹曼发文告指出,这项决定将有助于提高社险机构的保护范围,整体福利增加了25.3%,包括暂时丧失能力赔偿(FHUS)、永久
丧失能力赔偿(FHUK)、遗孀抚恤金、伤残抚恤金及丧礼费、求职津贴、收入减少津贴(EPB)及提前重新就业津贴。
这也是随着政府修改1969年雇员社会安全法令和2017年就业保险法令后,所落实的新措施。
鉴于此,从9月开始,月薪超过4000令吉的雇员所需缴纳的社险保费数额,分别列入在1969年雇员社会安全法令的第三附表和2017年就业保险法令的第二附表。
至于月薪超过5000令吉的雇员所需缴纳的社险保费则按照顶薪5000令吉计算。
莫哈末阿兹曼提醒雇主,于9月开始根据修订后的顶薪调整保费,新数额必须列入薪水单中,以便社险机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