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SRC案终极上诉失败 法院维持坐牢12年罚款2.1亿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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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24日讯)联邦法院五司一致裁决,驳回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的上诉,维持高庭原判,即7项控状罪成,需坐牢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润为首的五司,是在周二下午4时06分开始宣读书面判词,作出上述裁决。
其他法官是东马大法官丹斯里阿邦依斯干达、联邦法院法官拿督娜丽妮、拿督林添钻以及拿督扎比丁。
随着这项判决出炉,纳吉在傍晚被送到加影监狱服刑。他也是我国首位被判入狱的前首相。
东姑麦润指出,在仔细研究证据、陈词和其他上诉记录后,发现纳吉在上诉申请书中的控诉并无任何依据。
她说,就整体证据而言,五司认为上诉人7项控状的罪成裁决安全,施以的刑罚也不过度。因此法院一致驳回上诉,维持纳吉定罪和刑罚。
五司也谕令现年69岁的纳吉即时收监。
东姑麦润也指出,高庭此前的裁决,并未出现有悖常理或明显的错误。辩方并未挑起合理疑点,高庭对辩方提出的证据进行了彻底的分析。法院认同,辩护在本质上不一致及令人难以置信,它并未挑起合理的怀疑。
她在判词中也解释了拒绝展延此上诉案聆审的原因。
她说,早在此上诉案开始前2天,即8月16日,联邦法院就已经发出书面说明拒绝展延此案的理由。上诉人解聘沙菲宜律师楼并改聘再益依布拉欣律师楼时,他确实注意到上诉案审讯的时间。他不能一转头就说太迟委任律师,新律师尚未做好准备。
她表示,在聆审期间,联邦法院也多次给予机会让辩方律师陈词,包括允许辩方律师提交书面陈词,但纳吉首席辩护律师郑宝德都拒绝了。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得不得出结论,即辩方律师在获得一切陈词的机会下,却拒绝这么做。”
较早,联邦法院也驳回纳吉要求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润退审的申请。
东姑麦润指出,上诉方将其丈夫于4年前在脸书发表的观点牵连在一起而制造了真正偏见的危险,然而在其丈夫发表该看法时,这项案件甚至不成立,因此该贴文与现有的上诉是没有关联。
至于郑宝德提出的第二项论点,即东姑麦润允许案件展期以让律师出席律师公会的正义之行,东姑麦润说,这不是一揽子的案件延期,而是取决于各法官的决定。
“我不明白这怎么会成为一个对辩方构成害怕或真正的危险,而要求我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