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呈新证据、申请延审皆被驳 法院周四审纳吉SRC案终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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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17日讯)联邦法院五司一致驳回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挪用案终极上诉中纳入新证据,以及要求展延终极上诉审讯的申请。
东姑麦润在裁决时宣布,SRC国际公司案终极上诉将在本周四(18日)正式聆审。
法院五司包括东马大法官丹斯里阿邦依斯干达、联邦法院法官拿督娜丽妮、拿督林添钻和拿督莫哈末扎比丁。
法院五司认为,承审SRC国际公司案的时任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纳兹兰虽然曾在马来亚银行工作,但这并不影响他在SRC案中的裁决,相反的,纳兹兰是基于记录在案的证据而做出判决。
鉴于此,法院认为,指控纳兹兰此前在马来亚银行的工作背景存在利益冲突,并导致偏见一事没有联系。
“无论纳兹兰的裁决是否正确,记录在案的证据才是本案上诉时的主要考量。”
此外,法院指出,纳吉所提呈的宣誓书也未能准确说明,其提呈的新证据,无论是书面或是口头证词,都未能证明他对纳兹兰的指控。
与此同时,所提呈的所谓新证据与此案,即滥权、失信和黑钱指控完全无关。
随着联邦法院驳回纳入新证据的申请后,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郑宝德随即向联邦法院提出展延SRC国际公司案件终极审讯至少3至4个月的申请,因为他最近才受委为纳吉的首席律师。
联邦法院五司,在经过2小时10分钟的商讨后,在周二下午约3时45分作出驳回,,并择定于本周四(18日)早上9时30分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