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C案终极上诉》 纳吉申请纳新证据 联邦法院允动议通知
- 登载于 大马首题
(布城16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SRC国际公司资金挪用上诉案,联邦法院周一开审,法院五司允许纳吉要求提呈和纳入新证据的动议申请。
联邦法院五司是由联邦法院首席法官敦东姑麦润为首,其他4名法官是东马大法官丹斯里阿邦依斯甘达,联邦法院法官拿督娜莉妮、拿督林添钻和拿督莫哈末扎比丁。
纳吉是在2022年6月7日申请提呈新证据,以证明承审SRC国际公司案的高庭法官拿督纳兹兰与此案有利益冲突,以寻求重审此案。
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郑宝德指莫哈末纳兹兰曾在一马公司(1MDB)向马银行融资时,担任该银行的集团法律顾问兼公司秘书。而当时该银行的子公司马银行投行建议创建SRC国际公司,并受雇进行谘询研究。
他形容纳兹兰对整个马银行集团内所有法律部门的管理和行政负有最终的全面责任,因此纳兹兰理应意识到他在本案中存在利益冲突而退审。
纳兹兰是聆审纳吉SRC国际公司案件的高庭法官,他于2020年7月判处纳吉罪名成立,判监12年以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上诉庭于2021年12月维持原判。
●主控官:纳吉拖延审讯
SRC案主控官拿督希旦巴则指纳吉提呈新证据的申请毫无根据,只是为了拖延审讯。
他在联邦法院进行回复陈词时表示,纳吉所收到的匿名文件只是道听涂说,不能作为证据,尤其当中的指控都没有被证实,联邦法院应拒绝纳入新证据的申请。
“这项申请毫无根据,是个有明确意图的手段,只是为了拖延审讯和上诉判决。”
他出,纳兹兰曾在马来亚银行任职,但这并不妨碍后者审理纳吉涉及的SRC国际公司案,也不意味着当中存在利益冲突。
他补充,纳兹兰在受委为高庭法官之前,曾在马来亚银行任职是公开的事情。
这项申请将在周二续审。
.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