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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推翻前财长决定 砂巴类水电享投资税津

巴类水力发电站。 巴类水力发电站。

(古晋6日讯)吉隆坡高庭推翻财政部决定,允许砂能源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即巴类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享有2019年度的109亿令吉投资税务津贴。

根据《The Edge》的报导,负责在砂拉越加帛兴建水力发电站的巴类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曾向财政部提出投资税务津贴申请。有关津贴,是根据公司在获批准项目的资本支出所给予的一种税收优惠。

但时任财政部长林冠英当时驳回了有关申请。

巴类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代表律师沙拉瓦南古玛证实,法庭做出了上述裁决。

他表示,随著这项裁决,意味巴类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有权索取投资津贴,即2018年至2027年期间的100%合格资本支出。

他称,财政部长拒绝赋予税务津贴优惠的决定,是首次成功被纳税人所挑战。

据悉,法官拿督旺阿末法立早前在允许司法审核申请时表示,在相关公司符合所有税务津贴条件的情况下,部长的决定应被视为是错误的。

法官也接受原告的论点,即财政部长在决定是否批准一家公司的税务津贴申请方面,不应该享有不受约束的裁量权。

巴类水力发电计划总成本预计为109亿令吉,发电量1285兆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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