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消部长:购买逾20公升汽油柴油 需特别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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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9日讯)所有公司、机构或个人欲在油站购买超过20公升的汽油和柴油供自用,必须向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申请特别准证。
贸消部长拿督斯里亚历山大南达林奇解释,这是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所规定,符合资格的公司、机构或个人都需申请准证。
“只有购买超过20公升的汽油和柴油才需要准证,至于购买少于20公升以下,包括供紧急用途使用,则无需准证。
他是周四针对媒体报道和社交媒体热议,有关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禁止使用桶、塑料容器或任何容器购买汽油和柴油一事,发表文告澄清。
他说,上述规定是为避免统制品和政府补贴的汽油及柴油遭不负责任人士滥用。
欲申请特别准证者,可亲自到邻近的贸消局办事处,或通过Mysubsidi Permit Khas网站http://permitkhas.kpdnhep.gov.my 线上申请特别准证 ,申请会在7天内审批。
他说,准证是免费申请,开放给所有符合资格的人士,而获得特别准证购买汽油和柴油者,可按照已获准的购买量使用合适的任何容器。
他披露,目前获得贸消部合法准证的多是叉车业者、农业、畜牧业和食品工业业者、内陆地区居民、使用水上交通者和兼职渔夫(非电子渔民卡持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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