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营业收入纳税人 本月15日前须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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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隆坡14日讯)所有拥有营业收入的个人纳税人,必须在7月15日之前,通过电子报税方式,提交2021课税年的B表格。

内陆税收局提醒纳税人需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纳税申报表并缴纳所得税,以免因迟交表格和迟交税款而受到处罚。

该局周三发文告表示,截至5月31日,共有16万5673名进行商业活动的纳税人提交TT纳税申报表,其中有16万5673份申报表是透过电子报税方式提交,1196份是通过传统的书信方式提交。

纳税人也可透过相关链接
https://phl.hasil.gov.my/pdf/pdfam/ProgramMemfailBN_2022_1.pdf(马来文);
https://phl.hasil.gov.my/pdf/pdfam/ProgramMemfailBN_2022_2.pdf(英文)浏览申报表的指南,了解2022年度申报表备案程序。

 

Last modified onThursday, 14 July 2022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