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玛涉砂乡校太阳能弊案 高庭择定707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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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2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丝玛涉嫌在砂拉越369所乡区学校的太阳能板混合柴油机的维修及运作工程案中的1项索贿和2项收贿案件,吉隆坡高庭择定7月7日下判是否罪名成立。
承审法官莫哈末再尼于周四在本案过堂时,择定了上述判决日期。
现年71岁的罗斯玛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妻子。此案于2020年2月5日开审,控方共传召23名证人上庭供证。
高庭于2021年2月18日宣判罗丝玛在此案表罪成立,谕令后者需要出庭自辩。
罗丝玛是被指于2016年1月至4月,透过里扎曼梳向时任Jepak公司董事经理赛迪索取1亿8750万令吉的贿金,以协助该公司通过直接谈判方式,向教育部取得上述工程。
第二和第三项控状则是控告罗斯玛于2017年9月7日在吉隆坡朗格大使路的私邸,收取赛迪的150万令吉贿金,并于2016年12月20日在布城首相官邸,透过里扎曼梳收取赛迪的500万令吉贿金,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和罚款不少于贿金5倍数额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