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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法院:为孩子改教需父母俩同意

(布城27日讯)联邦法院裁决,欲为孩子改教,必须同时获得父亲和母亲两人的同意。

鉴于此,联邦法院周三驳回雪兰莪伊斯兰理事会的上诉申请,维持上诉庭及高庭裁决,即父亲单方面为孩子改教无效。

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润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周三通过视讯裁决,上诉庭和莎阿南高庭对2018年印裔妇女英迪拉的3名子女改教案的裁决是正确的,因此驳回此案的上诉申请。

她指有关的上诉申请也不符合《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6条文的门槛。同时谕令雪州宗教理事会主席及雪州伊斯兰理事会新教徒注册处,支付3万令吉的堂费予第一答辩方。

东姑麦润称,2003年伊斯兰行政(雪兰莪)法令第117条文清楚阐明,一名非穆斯林人士可改信回教,前提是他的心智健全及满18岁,如果他未满18岁,要改教必须得到母亲和父亲的同意。

 

 

Last modified onThursday, 27 January 2022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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