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希山:订书钉打包食物违法 罪成可被罚款1万监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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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5日讯)卫生总监丹斯里诺希山提出警告,任何人士使用铁钉、订书钉及类似危险物品打包食物,是属于违法行为,罪成者可被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监禁最高2年,或两者兼施。
他说,如果有关危险物品被发现掺入食物,更可在1983年食品法令第13条文下,面对不超过10万令吉罚款或不超过10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有鉴于此,他提醒商家,应该使用其他更安全的打包食品方法,因为这些物品可能会落入食物或被客人误食,进而带来危害健康后果。
他周二发文告指出,卫生部知悉有业者使用铁钉包裹食物,已在社媒引起关注。
据悉,一名儿童日前用餐时误食铁钉,导致腹部疼痛,送进医院做紧急手术,取出胃里的铁钉。
诺希山促请民众尤其是家长,在孩子享用外卖食物,先检查孩子的食物。
他也表示,在1985年食品法规第37(2)条文下,任何人不得收藏、携带、分发或使用任何足以破坏食品,甚至可对待售食品造成污染风险的外来异物、有毒、危险及具破坏性的物质。
此外,在2009年食品卫生条例第36条例下,食品业者须确保食物的包装不会受到任何污染,包括可能伤害消费者的铁钉等物品。
诺希山促请食品供应商和贸易商,使用更安全及有效的食品包装法,不应在食品包装上使用钉子、订书钉或其他有害材料。
他透露,卫生部在2019至2021年期间,通过食品安全及品质局化验及检查546个食物样本,其中有19个样本含有实物如石头、塑料、沙子、头发、昆虫及蠕虫污染。当局已根据1983年食品法令及相关条例,对涉事业者或商家采取行动。
此外,在2021年,当局也检查了全国4万5361家食肆,其中697家食肆因各种违例行为被关闭。
消费者若发现使用危险材料包装的食品和其他食安问题,可以联系最近的州卫生局或县卫生办公室,或通过网站 http://moh.spab.gov.my 或食品安全和质量部组面子书www.facebook.com/bkkmh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