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议院通过MA63修宪案 恢复砂沙与西马平等地位

拿督斯里旺朱乃迪。 拿督斯里旺朱乃迪。

(吉隆坡24日讯)国会上议院三读通过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MA63)修宪案,恢复砂拉越与沙巴和西马半岛的平等地位。

上议院周四是以49支持票及没有人反对下,成功取得三分之二门槛,通过这项修宪案,另有5名上议员缺席。

国会上议院主席丹斯里莱士雅丁表示,根据联邦宪法第159条文,修宪案在二读和三读时必须投票,且需获得超过三分之二赞同票才能通过。

掌管国会与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旺祖乃迪稍后在记者会上形容这是历史性的一刻,意味联邦政府正式归还砂拉越与沙巴的权利。

他说,随着上下议院都已通过这项修宪案,目前只是需要提呈国家元首御准,就能正式执行此修宪案。

他感谢所有国会议员和上议员,一致支持这项修宪案,实现砂拉越和沙巴人民的希望和梦想。

国会下议院是在12月14日以199支持票,零票反对通过这项修宪,当时有21名议员缺席。

根据修宪案,是修改联邦宪法第1(2)条文,将联邦州属定义为马来亚州(即马来西亚半岛)和婆罗洲州(即沙巴和砂拉越)。

法案也修改宪法第160(2)条文,纳入1963年9月16日的“马来西亚日”,即马来西亚成立之日,标志著英国女王对沙巴(北婆罗洲)和砂拉越的主权结束,以及英国对这两个领土统治的结束。

修正案也包括根据联邦宪法第161A条文对砂拉越“土著”定义的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