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山慕丁:修改198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提高罚款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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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4日讯)高级政务部长(国防部)拿督斯里希山慕丁指出,政府欲修改198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342法令)以提高罚款数额,是为了起着阻吓作用。
他透露,对于收入可以达到数十亿令吉的企业,1000令吉罚款额是无法起着阻吓作用。
“所以,修改法令是有必要的。”
他说,政府所放宽的一切措施,仍然是必须由各方共同履行的责任,遵守好标准作业程序。
希山慕丁今日主持新冠肺炎四方部长级会议后,在记者会上这么指出。
他说,最近的大马一家百日愿景活动,主办单位只接获1000令吉的罚单,有人认为不适当。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必须修改法令。有说是政府不公,如果真的是政府不公,那就意味着我也失职了吧。但这就是问题,是举办活动的单位在办活动时许诺,却无法做好管控工作。”
希山慕丁说,这种情况不只发生在政府部门,也包括一些宗教场所的主办单位,当他们欲举办活动时,他们会允诺做好各种防疫工作,但在监管或执行时就无法做到。
“所以指控政府无能是不公平的,因为这是主办单位所允诺的事情却做不到。无论如何,错就是错,主办单位就必须吸取教训,其它主办单位也必须有所警惕。”
他指出,所以不管是政府部门或私人界的主办单位都必须紧记,一旦犯错,都会受到对付。
“所以我个人认为,现有的罚款额是无法起着阻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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