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朱乃迪:18岁投票明年1月才落实 砂18岁青年仍不能在州选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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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3日讯) 尽管18岁投票以及选民自动登记修正法令已在宪报公布,同时在本月15日生效,但满18岁的砂拉越青少年仍无法在本月18日的州选举中投票。
掌管国会及法律事务首相署的部长拿督斯里旺朱乃迪解释,这是因为该法令将在明年1月才实施。
他接受《马来邮报》访问时补充,宪报公布只是为了在明年1月采用18岁投票的一个过程。
此外,选举委员会也已宣布,砂州选举将采用州议会于11月3日解散之前,所通过的选民册。
也是山都望区国会议员的旺朱乃迪称,宪报是为了赶上高等法庭下令的12月31日的最后期限。
“它的实施日期仍是明年1月3日。选民册并不是那么简单。这只是一个清单,因为我们必须清理选民册,包括已去世、神智不清、生病或被监禁的选民。”
他指出,申报死亡案列并不是强制性的,选民册上仍有超过100岁,却没有申报死亡的情况。 选举委员会须会见这些家庭,以检查和核实 100 岁以上的人是否还活著。
旺朱乃迪表示理解,许多人尤其是已18岁的青年,对在州选举中首次投票,感到兴奋。
“社交媒体传出宪报已颁布18岁投票后,我接到很多电话,他们想知道18岁的年轻人是否可以投票。”
根据宪报颁布,国家元首行使联邦宪法第1(2)条文的权力,谕令自动登记选民和18岁投票政策,将在12月15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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