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斯达法:限售土著股权 仅涉及土著授权机构
- 登载于 大马
(吉隆坡4日讯) 首相署(经济事务)部长拿督斯里慕斯达法解释,政府所提出土著股权只能脱售给土著的课题,只涉及土著授权机构,不涉及土著个人、非土著或外国公司出售的股票和/或公司。
土著授权机构包括土著利益机构,包括国民投资公司(PNB)和朝圣基金,以及土著信托机构,包括玛拉、州经济发展基金和国家股权公司(Ekuinas)。
他发表文告表示,正想政策并不不存在剥夺其他种族的权利,因为政府提议出售的土著股份只提供给符合资格的土著公司或财团。
另一方面,慕斯达法坦言,我国要在一、两年内实现30% 土著股权的目标是不可能的。
他坦诚,土著较少参与高薪回报和高效的工作,从而降低了他们购买公司股票的能力。
“如果我们想在一两年内实现 30% 的土著股权,这是不可能的。它还涉及其他政策。”
.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