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裁定:大马妇女与外籍配偶 海外出世孩子享公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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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0日讯) 吉隆坡高庭裁决,我国妇女与外籍配偶在海外出世的子女,政府必须依法向这些孩子授予公民身份。
高庭法官拿督阿达指出,大马籍女性与外籍男子结婚,应跟本地籍男性与外籍女子结婚享有同等权利,因此她们在海外出生的孩子,也享有大马公民身份。
他强调,联邦宪法第二附表中的“父亲”一词,必须代表及包括母亲在内。
他是周四批准一个非政府组织和6名母亲寻求司法诉讼,作出这项判决。
他形容联邦宪法关于公民身份的某些条款具有歧视性,为此裁定,孩子的母亲与父亲一样,享有国籍传承权。
法官也下令,所有当局必须向这些儿童发放身份证等相关文件。
Last modified onFriday, 10 September 2021 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