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首相无需通过信任动议 希盟斥总检长违抗元首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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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6日讯) 希望联盟主席理事会对于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哈伦两天前发表的声明,指首相无需在下议院通过信任动议深感震惊,形容此举违背国家元首的谕令。

人民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安华、国家诚信党主席莫哈末沙布以及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发表联合文告,指总检察长不但反叛了国家元首阿都拉陛下,还背叛了联邦宪法和议会民主制度,应该辞职谢罪。

文告表示,总检察长的声明已违反元首陛下于8月17日在国家王宫向所有政党领袖发出的谕令。

元首也于8月18日根据联邦宪法第40(2)(a)及43(2)(a)条文任命首相时已谕令,必须尽快在下议院提呈信任动议,以验证首相掌握议会的多数支持。

此外,副国家元首之后也重申了元首的立场,甚至所有政党领袖都同意对首相进行信任投票。

希望联盟指出,这已是总检察长第二次违逆陛下,令人失望,他没有资格担任总检察长。

希盟强调,元首任命新首相接替前首相,下议院再通过动议,验证新首相获得多数支持,其实早有先例。

在1976年1月27日和2003年11月3日的下议院,都曾出现过这样的信任动议。当时,分别是第3任首相敦胡先翁取代已故的第2任首相敦拉萨,以及第5任首相敦阿都拉取代第4任首相敦马哈迪医生,两项信任动议各别在胡先翁和阿都拉被任命为首相后的12天及3天后进行。

希盟提醒依斯迈沙比里,若不想追随第8任首相慕尤丁的后尘,出现因为合法性一直备受怀疑和争议,导致政治不稳定的情况,就不应该采纳总检察长的错误建议。

 

 

Last modified onMonday, 06 September 2021 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