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信任动议 最迟8月23日提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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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0日讯)随着国会下议院将在9月6日召开,因此所有对首相信任动议,必须在开会前14天,即最迟本月23日提呈给议长。
下议院议长拿督阿兹哈阿兹占指出,下议院秘书已于本月6日,发出通知给所有国会议员。
“根据议会常规,任何的动议,包括对首相的信任或不信任动议,都需要召开会议前的14天提呈。”
他说,若是有关动议来自部长,那么就可在会议召开前的7天提呈。
他说,若动议是涉及民众利益,而需要马上辩论,那么可以在一天前发出通知。
首相丹斯里慕尤丁于本月4日宣布,将在9月召开的国会下议院会议,通过信任动议鉴定他身为首相的合法性。
他也相信,目前还掌握简单多数议员支持,因此在联邦宪法43(4)条款阐明下,失去多数议员支持而需辞职的课题并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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