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姑安南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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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晋16日讯)上诉庭宣判,联邦直辖区部前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在其被控向商人丹斯里蔡景康收贿200万令吉上诉案,上诉得直。
上诉庭二司周五以二票支持票作出上述裁决,推翻高庭宣判东姑安南在此案罪成的裁决;只有上诉庭法官拿督阿布巴卡投反对票。
其余二司为拿督苏莱雅及拿督阿末纳斯菲。
控状指出,东姑安南于2016年6月14日,在白沙罗市中心的国际联昌银行,身为公职人员即联邦直辖区部长,在没有汇报下接受Aset Kayamas创办人兼集团主席丹斯里蔡景康一张200万令吉的支票,并将支票存入与自己有利益关系的Tadmansori Holding私人有限公司银行户头。
因此被告抵触刑事法典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受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年或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