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谕令内政部长 14天内决定斗士党注册
- 登载于 大马
(吉隆坡26日讯) 吉隆坡高等法庭谕令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必须在14天内针对祖国斗士党申请注册的上诉案,做出决定。
高庭法官阿末卡玛指出,部长花5个月半时间还没有对斗士党申请注册上诉一事作出决定,已经超过了有关自1月即提出申请应有的时间。
“法庭认为,部长在决定斗士党的上诉申请时,违反了1966年社团法令第18条文的法定责任。”
法官形容内长以本身需要处理来自不同组织的102个上诉,同时需要管理该部门的其他事务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他解释,部长有其部门官员的协助,因此以忙碌为理由是不充分的。更何况,斗士党上诉案并不复杂,不需要太长时间来处理。
斗士党是由于申请注册被社团注册局总监拒绝后,于今年1月8日向内长韩沙再努丁提出上诉。
内长:遵循高庭决定
另一方面,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表示,他将遵循高庭的判决,在14天内针对祖国斗士党的注册一事作出决定。
“它(法庭)叫我作决定,我会作决定。我会对斗士党的上诉作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