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盟:国会必须在8月1日前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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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4日讯)希盟主席理事会呼吁政府必须在8月1日之前召开国会会议,以遵从国家元首及马来统治者的谕令。

人民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安华、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以及国家诚信党主席莫哈末沙布周三发表联合文告指出,根据联邦宪法第150(3)条,国会必须在8月1日前召开,以让国会议员可以提出和审议紧急状态及紧急状态条例。

文告表示,此举也是在于给予国会议员机会和空间,辩论国家复苏计划、对抗疫情的措施及提高人民援助的必要性。

针对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日前建议,成立委员会以探讨落实混合国会,希盟主席理事会认为,委员会的设立,不应该成为推迟国会召开的理由或借口。

“希盟准备加入该委员会,前提是国会必须在8月1日之前召开。”

文告表示,希盟也将收集国会议员的请愿书,以提交给国家元首,证明多数国会议员支持尽快召开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