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大马基本传染数回升至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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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9日讯) 大马新冠肺炎基本传染基数再回升至1.15。

根据卫生总监丹斯里诺希山发布,我国5月28日的冠病基本传染数,除了玻璃市和纳闽,全国各州及联邦直辖区的传染基数都超过1.0。

马六甲的基本传染数最高,达1.32,其次是沙巴(1.31)、森美兰(1.30)、布城(1.24)、吉打和彭亨(皆1.21)、雪兰莪(1.12)、槟城(1.09)、柔佛(1.15)、吉兰丹(1.18)、吉隆坡(1.13)、霹雳(1.16)、登嘉楼(1.18)以及砂拉越(1.07)。

至于玻璃市和纳闽则分别有8宗及6宗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