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长:私人界无遵守政府统一检测费为抵触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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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长拿督斯里阿汉巴巴。 卫生部长拿督斯里阿汉巴巴。

(布城25日讯)卫生部长拿督斯里阿汉巴巴说,任何提供冠病病毒检测服务的私人业者,一旦没有遵从政府统一检测费机制,将视为抵触紧急状态法典第6条文,罪成可被判罚5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0年,或者两者兼施。

他说,首相丹斯里慕尤丁签署宪报后,这意味相关法令在紧急状态法典下生效,任何抵触者将在这法典下受对付。

“民众若发现任何业者抵触相关法典,可以做出投报,一旦这属实(执法单位)将开档调查。”

卫生部在紧急状态法典生效前,就已接获许多相关检测费不一致的投诉,但基于法典还未颁布宪报,因此无法采取行动。

他说,在上述法典生效后,任何抵触相关法典条文者,卫生部私人医药守则管制单位(CKAPS)都可调查涉案的单位,而在这之前仅是防范和劝告。

根据5月17日生效的宪报,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费已统一最高的费用,任何医疗机构,包括私人界都不能征收超过颁布宪报的检测费;这项宪报将生效至8月1日或国家元首谕准的日期。

根据报导,尽管政府制定有关快速抗原检测试剂(RTK Antigen)检测费在西马是60令吉,唯一些私人医疗机构则征收高达149令吉,因此引起这些机构趁机牟利疑云。

●逆转录聚合酶链式反应(RT-PCR) 西马150令吉 东马200令吉

●快速分子检测(Rapid Molecular)西马270令吉 东马350令吉

●快速抗原检测试剂(RTK Ag) 西马60令吉 东马80令吉

●抗体快速检测试剂(RTK Ab) 西马50令吉 东马7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