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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苏丹谕令 禁非穆使用 “阿拉” 字眼

雪兰莪州苏丹沙拉夫丁。 雪兰莪州苏丹沙拉夫丁。

(雪兰莪24日讯) 雪兰莪州苏丹沙拉夫丁依德利斯莎谕令,雪州的《圣经》马来文译本,以及基督教的出版物一律禁用“阿拉”(ALLAH)字眼。

苏丹殿下阐明,“阿拉”字眼对穆斯林是神圣的,只能用以完美的全能真主。

他强调,“阿拉”字眼不应置于错误的地方或用在全能真主以外的含义,这是穆斯林信仰的基础。

不过他表示不反对将‘上帝’(Tuhan)一词用作对‘God’的诠释。

苏丹沙拉夫丁解释,这一主张与联邦法院针对2014年天主教会诉讼内政部的裁决,以及2010年2月18日雪州政府宪报的宗教法则(fatwa)一致,即“阿拉”一字眼不能用在其他非伊斯兰的宗教中,或同等于“上帝”。

殿下也训令雪州的穆斯林在任何情况下,都须维护“阿拉”的圣洁。

殿下也提醒雪州子民,尊重各自的宗教信仰,而不是试图碰触可破坏州内团结的宗教敏感。

“如果穆斯林可以通过不干涉其他宗教事务来尊重其他宗教的信徒,那么我也敦促伊斯兰以外的其他宗教的信徒,也要尊重穆斯林信徒,特别是在使用‘阿拉’字眼时。”

苏丹沙拉夫丁也表明全力支持柔佛州苏丹依斯干达陛下早前要求联邦政府,应对吉隆坡高庭的判决提起上诉。同时谕令雪兰莪伊斯兰宗教委员会(MAIS)向法庭申请介入有关上诉,并呼吁其他州属的伊斯兰宗教委员会采取一样的举措,以维护伊斯兰的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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