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重洗黑钱控状 阿末扎希拒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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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0日讯) 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针对其涉嫌挪用健康思维基金案,控方修改控状,增加涉嫌款项及支票数目后再次提控,他否认有罪。
根据控方所修改的控状,是将原本的30张支票及688万5300令吉20仙,改为35张支票及751万1250令吉20仙。
根据最新控状,也是前副首相的阿末扎希被控涉嫌非法收益交易,即指示钱币兑换商奥马阿里将751万1250令吉20仙转为35张支票,交给Lewis & Co.律师楼在马银行进行定期存款。
他总共面对47项控4状,包括12项涉嫌失信、8项涉嫌贪污及27项涉嫌洗黑钱。
在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第4(1)(a)条文,一旦罪成,可在相同法令第4(1)条文下判刑,最高刑罚为15年监禁及罚款不超过非法收益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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