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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自传具诽谤性 纳吉向汤米索偿1000万

拿督斯里纳吉。 拿督斯里纳吉。

(吉隆坡3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向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发出律师信,指对方在自传中涉嫌诽谤,要后者在3天内做出道歉,并索1000万令吉的名誉损失赔偿。

纳吉是通过其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向汤米发出律师信,同时也指示立即删除其新书《我的故事:旷野中的正义》中诽谤他的陈述;不再重复有关的指控陈述,以及支付所有的律师费。

沙菲宜表示,如果汤米汤姆斯没有在周五之前给予回复,并给予满意的答复,他将在下周入禀法庭,提出法律诉讼。

根据律师信,汤米在自传第400页至第405页,第42章题目为蒙女阿旦杜亚的文章中,通过明确推断和影射,蒙女郎阿旦杜亚案件中的死囚西鲁与阿兹拉两人的口供吻合,即声称蒙古女郎阿旦杜亚被杀害,是受前首相纳吉指使。

律师信指出,有关章节及文中内容具诽谤性陈述,其中包对纳吉推定的全部观点,是不正确的。这使纳吉进一步受到公众的仇恨、轻蔑、侮辱、蔑视和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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