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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烟明年征税10%国产税

(吉隆坡9日讯)大马关税局宣布,从2021年1月1日起,将对所有类型香烟,包括电子烟征收10%从价税(ad Valorem)和国产税。

大马关税局总监拿督斯里阿都拉迪夫提醒本地香烟进出口商和生产商,必须于本月15日之前向该局申请国产税执照。

财政部长东姑扎夫鲁生个月在生个月提呈2021年财政预算案时曾宣布,将对电子烟、非电子烟征收10%从价税(ad Valorem),而电子烟液则按每毫升征税40仙。

拿督斯里阿都拉迪夫周二发文告指出,所有类型香烟进出口时将征收国产税;而所有本地香烟厂商必须在1976年国产税法令第20条文下每年缴交4800令吉的执照费、在同样法令第25条文下仓库执照费每年2400令吉,所有厂商必须在本月15日之前在各州或各区的关税局提出申请。

厂商在申请时,必须附带国产税执照申请信、关税局1号表格、公司注册证书或地方议会发出的相关文件、工厂或仓库的图测、原料名单、货品名单、生产线 、每年出产量、电子烟液体或晶体的尼古丁含量认证、银行保证书等。

货品将会被征收国产税的包括:

1.关税代码为8543.70.9010的电子烟设备,从价税率为10%;

2.关税代码为9614.00.9010的非电子烟设备,从价税率为10%;

3.关税代码为3824.99.9920的电子烟液体和不含尼古丁的烟油凝胶,将按照每毫升40仙的国产税。

任何疑问可登入关税局官网查询相关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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