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平骨灰回马案 总检署以证据不足不采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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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3日讯)总检察署以证据不足为理由,已将“前马共总书记陈平骨灰运送回马事件”列为“没有进一步行动”(No Futher Action,NFA)。
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在国会下议院以书面回答巫统华玲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阿都阿兹的提问时指出,警方共接获11宗针对“前马共总书记陈平骨灰运送回马事件”的投报。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4条文,即蓄意侮辱及破坏公共安宁,第505(c)条文,蓄意破坏公众安宁以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此案。
他说,警方于今年6月4日将调查报告提呈给总检察署。总检察署之后以缺乏证据为由,决定不采取进一步行动。
不过,部长表示,若此案有新进展,政府将会重新探讨再交给总检察署以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提到政府采取什么步骤,以遏制反政府的共产主义,韩沙再努丁表示,内政部通过警方的执法,不会向企图通过文字、演说或新闻传播来制造混乱或挑起任何形式挑衅,以制造社会混乱的一方妥协,必会采取严厉的行动。
警方将会援引现有法令如刑事法典、1948年煽动法令或通讯及多媒体法令以进行逮捕和提控相关人士。
原名王文华的陈平,来自霹雳州实兆远,2013年9月16日在泰国曼谷去世,享年89岁,其骨灰在2019年9月16日忌日当天运回我国,分别撒在霹雳红土坎大海和半岛的蒂蒂旺莎中央山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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