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 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哈密改革警队再出新招,采取更频密的轮换制度,特定职位每3年就换人做,避免再有警察涉及贪腐行为。
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哈密指出,由于警队频频出现腐败和滥用权力事件,当局决定采取更频密的轮换制度,把已在指定职位就职3年的警官调走。
他说,某些职位比较敏感,若不对其进行监控,一旦就职者没有诚信,腐败行为将继续猖狂。
阿都哈密指出,他已决定更频繁轮换这些警官的职务,若一个警官已经担任了相关职位长达三年,他会考虑会再缩短其就任时间,以便给其他人机会。
他说,他已经与副警察总长拿督斯里阿克里沙尼及各局总监讨论有关职位轮换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