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消部官员对食肆展开取缔 2宗违例业者被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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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日讯)国内贸易及消费者事务部基于接获民众投诉,指称一些食肆业者在餐单中列入虚假或混淆资讯,该部为此展开取缔行动。
截至10月27日已对881个食品或餐厅商业单位展开检查行动,其中有2宗被控上庭。
贸消部执法主任拿督依斯干达哈林举例,一些业者在餐单中列明有关饮料是“美禄”(Milo)或“Nescafe”,唯提供给消费者则是另一种品牌的饮料。
他周一发表文告指出,在餐单上提供虚假或混淆资料是违反2011年商品说明法令。
“从今年10月7日开始,该局已展开执法行动,确保业者遵循2011年商品说明法令第5(1)(b)条文。”
他指出,相关业者一旦罪成,每项控状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0万令吉,重犯者则是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
他说,如果业者非来自一个机构,则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是罚款25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消费者欲举报,可通过官方网站eaduan.kpdnhep.gov.my,或电话1-800-886-800、或者Whatsapp至019-2794317或执法指挥中心电话03-88826088 。
Last modified onMonday, 02 November 2020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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