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及多媒体委会 警告马电讯遵守消费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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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6日讯) 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发出最后警告信予大马电讯公司,提醒遵守通讯及多媒体业普通消费者实践守则(GCC)。

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周五发文告表示,根据有关守则第1.2条文阐明,服务供应者必须提供足够、准确、正确、最新及易懂资讯,同时不隐瞒消费者。

文告指出,马电讯Unifi 500Mbps宽频配套上传速度遭减半课题,马电讯受促纠正宣传管道上的促销及广告,及为受影响客户制定通讯计划。

“马电讯需时刻采用有道德的营业模式,确保广告及促销的资料是正确的。”

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也敦促马电讯,时刻确保客户享受如配套中的服务素质,同时告知客户相关可能会产生并影响他们体验的问题。

该委员会将确保马电讯公平处理受上述事件影响的客户的权益。

倘若马电讯没有遵守最后警告信的指示,当局可援引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42条文采取行动。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