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斯兰申请撤销控状驳回 洗黑钱及给假口供案1016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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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4日讯)高庭早前驳回巫统笨珍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阿末马斯兰申请撤销洗黑钱和给假口供诉讼案的申请,地庭法官阿兹曼周五在案件过堂时,择定10月16日开审。
本案主控官是慕克扎尼副检察司,阿末玛斯兰的辩护律师是哈米迪。
高庭司法专员拿督阿斯兰是在8月14日,驳回阿末玛斯兰寻求检讨地庭,不允准他两项控状获无罪释放的裁决的申请,因为地庭并没有犯错。
也是财政部前副部长的阿末马斯兰,是在今年1月21日,被控没向税收局申报收取来自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200万令吉,涉及非法活动收益的交易,以及给予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假口供。
第一项控状是指他没有在2013年估税年所得税申报表中申报正确收入,违反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13(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万令吉或最高监禁5年,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指他于2019年7月4日下午2时45分至下午3时30分,在反贪会录口供时,给假口供,抵触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32(8)(c)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300万令吉、最高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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